10
真闪亮。
那黑色闪闪发光。
爱丽丝从没有见过谁的眼睛里闪出过这样的睿智的光芒。温柔和蔼的奶奶的眼睛里没有过,知天知地的邮递员大叔的眼睛里也没有过。似乎全人类的智慧都汇聚在那黑色中熠熠发光。那是足以让爱丽丝在余生中终生铭记的色彩。
万分敬仰。
特别是在细高个儿先生一系列的说明之后。
产生了真实的好感。
“那么我再做一下说明好了。”
细高个儿先生就这样开了场。
“你注意到了吗?自发电厂而来,前往医疗室治疗的工人的交接流程?发电厂的工人是在烟囱的带领下——不,是驱赶下抵达医疗室的。而在医疗室这里,烟囱会向路易斯报告工人的人数,以供路易斯查证。但是,这里有两个我已做过说明,或与常识相关的关键,可以帮助‘吸过致幻剂却保持清醒’的某人获取杀人时间和不在场证明。”
“说到这儿,您知道是哪两个关键吗?”
元先生双手托着两颊,嘴里叼着柿饼,摆出一副撒娇的模样看着我问到。
这种违和感无法招架。
“不,还没想明白。”
“所以,起码这个谜题还蛮有意思的,对吗?”
啊,如果推理小说连一个小小的谜题都无法设计的话,那么就太可怜了。
“那么,我们看看细高个儿先生是如何解释的吧。”
元先生轻翻书页。
柿饼表皮附着的白霜簌簌飘落。
“其一,是路易斯没有办法同时将所有人吊起来。因此发完电的工人要在医疗室门口聚集等候,等着路易斯将他们一个一个吊起来。而刚才已经说过,路易斯将所有人吊起来,共需耗时约六十分钟。这便是可用于作案时间。”
经细高个儿这样一说,爱丽丝大致也能够想得明白:由于凶手保持了必要的清醒,他完全可以在混乱之中走到队伍后段,而且,除了走在队尾的肉虫之外,其他人皆处于浑浑噩噩状态之中,也就是说,无论视线被遮挡的肉虫,还是沉迷幻觉的众人,根本发现不了他异常的举动。但这样的结果就是——只要有需要,凶手可就以保证自己不被吊起来而失去自由。
于是便有机会行凶。
“但是,”
爱丽丝问到。
“如果从发电厂到医疗室要三十分钟的话,那么往返就需要六十分钟……为了不被红眼睛发现异常,凶手必须赶在这时回到医疗室门口,再加上从发电厂到门厅的距离,到这样一来,就算凶手是跑着来回,时间也未免太紧张了——而且,凶手去门厅的路上,还必须和肉虫保持一定距离,不然也是会被发现的。这样不就几乎没有时间就给他来杀人了吗?”
“红眼睛?肉虫?”
细高个儿疑惑的看着爱丽丝,然后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。
“不要随便给别人起外号——你是不是也给我起了外号?”
不,并没有。
爱丽丝红着脸摇摇头。
她觉得“细高个儿”还挺好听的,起码比“肉虫”好听多了。所以这并不算外号。
“能够回答你的问题的,正是第二个关键。尽管发电厂与医疗室之间的路程为三十分钟,但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——就算一边走一边聊,你和我也并没用到那么久。”
咦?
经细高个儿先生这么一说,的确是的。
“这是因为这两地之间的距离本就用不了三十分钟——肉……不,烟囱要驱赶一群手舞足蹈的发电工人,当然要比一般人用的时间更长。”
“所以如果是普通人,从医疗室到发电厂究竟要用多长时间呢?”
“只消十分钟就可以。”
原来如此。
但是这又如何呢?肉虫一直都在队尾,他不离开的话,凶手也没有办法脱离队伍行动不是吗?即便肉虫马上就返程,他也需要三十分钟才能回到发电厂不是吗?而且凶手也不可能随同肉虫一起返程——至少要间隔三五分钟以上才算安全。即便这个时间不考虑的话,凶手作案的时间也会变成六十分钟减去三十分钟再减去十分钟——等等,还有从发电厂到门厅的距离没有算进去——在爱丽丝的印象里,那条路虽然不长,却相当昏暗曲折,即便是在细高个儿的引领下,她也摸索了好一会儿……
不可能。
这样计算下来的话,即便有一个小时的时间。凶手也没有时间实施杀人计划。
“至于烟囱嘛,”
细高个儿从斗篷里掏出一支香烟。
“将工人赶到医疗室后就会返程准备下一轮的发电工作,而他返回发电厂……只需要五分钟。”
“怎么会……”
爱丽丝清楚记得肉虫的样子,又胖、又笨重,看起来似乎连翻身都要靠人帮忙。怎么可能比普通人用时还短?
“因为轮椅。”
轮椅?
啊!想起来了!爱丽丝瞪大眼睛:难怪自己觉得肉虫的椅子十分眼熟,原来是轮椅!
她想起奶奶摇着轮椅进进出出的样子。
路面没有阻碍的话,的确是比走路还要快。
“也就是说……”
“也就是说,这样一来,即便加上从发电厂到门厅的路程,再扣除与烟囱保持安全距离的五分钟之后,凶手也至少可以有二十分钟左右作案。”
“这就是您说的:既有作案时间,也能够取得不在场证明,对不对?”
“没错。但是,还缺一个关键人物。”
关键人物?是指……?
“你没发觉吗,到现在为止,到达门厅的只有凶手而已。”
没错,的确如此。只有凶手,没有被害人,即便拥有作案时间,也无法构成凶案——那么,被害人,也就是油脂,此刻在哪儿呢?
“啪。”
蓝色的火焰窜出打火机,跳动着点燃细高个儿叼着的香烟。
“嗯,嗯……”
天狗鼻子冲细高个儿伸出手。
“你也想抽一支?”
“抽一支!抽一支!”
天狗鼻子兴奋地大叫着,由此看来,他的智商不过是幼童的水平。
“喏。”
细高个儿将香烟递给天狗鼻子。然后摸索着,从斗篷里掏出第二支香烟。然后,他继续说道:
“至于油脂,由于在每个外出采购的预定返程日,我通常会提前十分钟甚至更久回到堡垒,因此,他都会习惯性地提前三十分钟,也就是在夜间十一点三十分左右到门厅等我。这样一来,凶手需要做的就只在十一点三十分之前到达门厅。”
“而每天晚上从发电厂开始的换班时间,则明确为十点三十分。理论上这就为凶手预留了相当充裕的作案时间。”
十点三十分吗?
的确,这样一来,凶手就能在十一点三十分之前到达门厅——如果没算错的话,凶手到场的时间约么是十一点十五分到二十分之间。
但这只是逻辑正确的计算题而已。
现实中真的行得通吗?
爱丽丝对此持有疑问。
如果油脂没有按照预定的时间前往门厅——甚至是在十一点四十五分之后才抵达,那么凶手该如何收场呢?如果继续等下去,那么他大费周章制造不在场证明的努力不就白费了?如果选择返程,他又如何保证自己不被油脂堵在半路呢?除此之外,虽然凶手拥有一十五分钟的作案时间,但是他又该如何保证自己能够在此之内杀掉油脂呢?另外,即便时间上行得通,如果凶手没有钥匙的话,他又该如何进入门厅呢?毕竟,走廊并没有昏暗到看不清人的程度,无法进入门厅的凶手一定会被随后抵达的油脂发现。既然如此,那么,无是细高个儿先生所说的第一个方案也好,还是他说的第二个方案也罢,最重要的问题似乎又成了“凶手是如何拿到门厅钥匙的”……
但细高个儿先生却对此视而不见……难道说,他已经知道了凶手取得钥匙的方法?
不行,想不通的问题实在太多了。
“说到这儿。”
细高个儿先生打断爱丽丝的思路。
只见他背靠着墙壁,“啪”地一声,点燃第二支香烟。
“我还真是要好好谢谢你。”
昏暗的灯光中,烟头的红色火光一明一暗,如同细高个儿盯着爱丽丝的眼睛一样,引人注目。
为什么?
为什么要谢我?
“如果不是因为被你耽误了行程,今天死掉的,怕是不只油脂一个了。”
“咦?”
“我一直在想,凶手的杀人动机究竟是什么。”
“在我看来,油脂是这座堡垒中最容易被人忽略的一个人。说穿了,他就只是帮我搬运货物,连带做一些力气活儿的劳力而已,除此之外,几乎与其他人没有交集。再加上他温吞的性格,我根本想不出他会和谁结梁子——就算真有某人对他恨之入骨,杀了他也未必是件好事。毕竟这座堡垒近似乎完全封闭,随便死个谁都能立刻发现,一旦有人追查起来,凶手的罪行就很有可能会暴露。中国有句古话叫做‘引火烧身’,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。这样推断下来,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:凶手真正要杀的——并不是油脂。”
细高个儿掐灭手中的烟头,然后吹出最后一个烟圈。那烟圈越来越大,越来越大,最后在天花板上散成一阵看不清的薄雾。
“而是我。”
他说。
“是您?”
爱丽丝瞪大双眼。
“杀了我,就能拿到出入城堡的钥匙——这样说,你总能明白了吧。”
恍然大悟。
凶手是为了逃跑。
这样一来,连之前困扰着爱丽丝的一系列问题也都迎刃而解了。
“事实上,凶手并没有杀死油脂的必要,更不需要油脂准时。恰恰相反,“油脂迟到”的这个可能性,反而是凶手求之不得的——这样,他就可以轻轻松松的干掉油脂然后逃之夭夭。”
“但令凶手意外的是,这一次,迟到的不是油脂,而是被你拖了后腿的我和天狗鼻子。于是,杀害了油脂的凶手便不得不原路返回。否则发现有人消失的路易斯就一定会拉响警铃——他跟烟囱不一样,可是相当尽责的——如果那样的话,对凶手而言就不妙了。”
“所以他必须返程。”
细高个儿抽出第三支烟,想了想,又放回口袋。
还得继续赶路。
“但现在的线索太少。”他说,“因此凶手究竟是谁,还不得而知。”
“可是,不是有人缺席吗?发电厂。”
“啊,你说名单吗?——没有错,的确是有三个人没到发电厂跳舞,但其中有两人经路易斯确认后,已经可以基本确定排除嫌疑。”
“唉?为什么?”
“因为在治疗后他们的身体过于虚弱,所以路易斯为他们开了假条,安排他们在宿舍休息。”
在宿舍休息吗?
爱丽丝突发奇想——既然‘精神亢奋’这件事可以伪装的话,凶手是否也可以伪装成‘过于虚弱’呢?如果可以,那么岂不是更方便凶手作案?
“至于另一个工人,目前尚未找到他脱岗的原因。”
“那么,假定凶手采用的是第一种方案的话……他就是凶手了?”
“这样推断不是不可以。”
细高个儿从天狗鼻子的手中抢下烧到尾巴的烟蒂,像拍宠物一样拍拍天狗鼻子的脑袋。
“但是,休假的病人也好,失踪的工人也罢,他们究竟在哪儿,在做什么,我们还是要回到宿舍才能彻底搞清楚。”
“而且,只有会到宿舍,才有吃的。”
细高个儿先生瞟瞟爱丽丝的肚子。
从刚刚开始,她的肚子就在不停地发出咕咕声。从小江市出来之后,爱丽丝只吃过简单的干粮和水果。但由于精神紧张和不断跋涉,在凌晨三四点钟感到肚子饿,是必然的结果。
“早晨六点钟准时开饭。但是在此之前,我可以先给你一盒罐头填肚子——这原本是留给油脂的,现在就便宜你了。”
“所以,可以继续赶路了吗?”
“可以。”
“走吧。”
“好。”
三人的脚步声渐行渐远。
“如何?”
元先生拎起这本名为《爱丽丝与妖怪丛林》的黑色书本,用力抖落散落在书页间的柿饼白霜。
“您觉得如何?”
他问。
“关于杀人的诡计,您能想通吗?”
“当然。”
我大声答到。
绝对不可以示弱。即便有什么没想明白,也绝对不可以示弱。
想不通诡计就相当于向作者示弱,向作者示弱就等于向元先生认输。
这绝对不可以。
何况我并不是什么都想不通。作者设计的时间谜题,虽然只能靠听,没有笔纸记录,但是说到底我也已经听懂了七七八八。因此,已经可以算是想通了。
“那么,请你回答这个问题。”
唉?!
要挑战吗?
我盯着元先生,他的嘴角露出狡黠的笑。
“为什么书中所说的第一个杀人计划并不可行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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